羊水量少于300毫升者,称为羊水过少。最少者只有几十毫升甚至几毫升粘稠、混浊、暗绿色液体。羊水过少较为少见,发生率约占分娩数的0.1%。羊水过少,一般与下列因素有关。
1、胎儿畸形。胎儿发育不良,泌尿系统畸形,例如先天性肾缺如、肾脏发育不全、泌尿道闭锁等,使胎儿尿量减少或无尿,羊水来源减少,以致羊水过少。
2、过期妊娠。胎盘组织变性,功能减退,尤其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、心血管疾病、慢性肾炎时,出现胎盘病变,影响胎儿发育,导致羊水过少。
羊水过少若发生于妊娠早期,胎膜与胎体粘连,会造成胎儿严重畸形,甚至肢体短缺。妊娠中、晚期羊水过少,子宫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,会引起斜颈、曲背和手足畸形等。羊水过少,使胎儿生长发育受到限制,不利于优生。在妊娠晚期临产时,由于羊水过少,会发生胎儿宫内窘迫、新生儿窒息情况。而且,羊水越少,胎儿窘迫、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也越高。
所以,当妊娠足月时发现羊水过少,应选用剖宫手术终止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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